关于申报2016年度沧州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布时间:10/17/2016

沧科计〔2016〕09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

沧州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

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将开展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相关事项:

1、项目组前三名,当年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

2、在研或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三年之内(从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系统日算起)不得申报新课题。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5、医疗卫生项目要求:

(1)内容要求:技术路线要具体、清晰;有较明显的创新点;具有明确的考核预期技术指标;必须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其中两篇为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文章1篇)。

(2)研发人员要求:前三名必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的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合作单位人员排名在前三名的,必须有所在单位的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3)附件要求:必须有医院伦理委员会意见;利用动物实验进行基础研究的,需附有科技部门核发的“实验动物许可证”;合作单位协议。

6、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7、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请登入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网址:

http://221.195.108.99:8088/czkjjh/index/index!index.do

或者在沧州市科技局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板块的链接处登入。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为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单位管理员注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的单位管理员注册等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首先在网上管理中心注册,成为单位管理员;
(2)单位管理员注册后,由归口单位审核单位管理员注册信息;
(3)单位管理员创建本单位项目申请人用户;
(4)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提交;
(5)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
(6)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项目;
(7)归口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正式打印纸件;
(8)市科技局审核项目。

3、网上填报医疗卫生项目,必须有医院伦理委员会意见;利用动物实验进行基础研究的,需附有科技部门核发的“实验动物许可证”;合作单位协议,并与申报材料一并装订上报。

4、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部门负责辖区和相关单位的申报。上报材料报送各相关业务科(包括:项目汇总表各1份,项目申请书2份)。

5、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纸件于11月10日送达市科技局相关科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6、业务联系电话:工业科—2129115;农业科—2129113;

社发科—2129117   

   技术支持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申报2016年沧州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汇总表 

                                          

                                           沧州市科技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申报2016年沧州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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