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布时间:2/21/2017


沧科知字[2017]1号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省局工作方案和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人:杨青青  李学军

联系电话:2129118

电子邮箱:czzhuanli@163.com。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要求和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省局工作方案和我市实际,2017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全面提升专利执法办案力度、效率和水平,有效遏制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形成专利保护与专利质量良性互动,营造尊重创造、崇尚创新浓厚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持续大力推进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对出口非洲、拉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重点商品开展整治。加大检查力度,聚焦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领域与高新技术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集中检查,及时检查发现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专利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

重点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的监管,净化网上交易环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建立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内部投诉机制。通过与网络交易平台合作,加强对侵权假冒的预警监测和事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专利侵权假冒线索。针对线上专利侵权假冒线索,积极开展线下调查,依法快速处理。

   (三)加强展会专利行政执法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对在本地区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订货会等产品和技术展示交易活动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和掌握各类展会的具体举办时间,主动加强与展会举办方的工作联系与协调,并会同展会举办方共同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重点展会,要指导当地会展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展品展前专利审查关,防止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展品流入展会。会展期间要派出执法人员驻会监管,协助展会举办方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对展会期间受理的涉外专利侵权、假冒投诉,要及时上报市局,及时调查取证,妥善处理,维护我市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四)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对全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开展执法证年检工作。结合贯彻施行《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通过举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及专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与案例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培训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以适应日益复杂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五)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设

    充分发挥“12330”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和沧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的作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及时向沧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移交案件线索,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专利法律状态查询等服务,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支撑。

  (六)引导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制度化

    指导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单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使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在本行业、本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线、以块带面,提升市场相关各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广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工作经验,逐步净化整体经营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七)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京津冀“一局三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议定书》要求,积极配合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开展京津冀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活动,实现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一体化。

    (八)大力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行动执法办案电话和主要活动,大力提高“12330”热线公众认知度,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延伸打击范围。同时利用3•15、4•26、专利周等时间节点,大力提升宣传效果,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出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科技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加强与市局的联系。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科技局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配合市局及时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

   (四)强化创新与协作。各县(市、区)科技局在处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专利违法行为案件时,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维权简便、快捷的优势,善于创新,提高成效;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充分调动公安、宣传、媒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技术力量与专业优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快速维权。

   (五)加强协调联动。要切实加强联合执法协作,做到上下结合、条块结合,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案件移交移送,及时依法处理移送的案件和线索。

   (六)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市、区)科技局将典型、重大案件和专项执法活动等信息及时报送我局。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月)

印发《沧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专项行动进行整体部署和全面动员。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和部署本地区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11月)

      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本方案及本地区具体行动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完成专项行动期间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适时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各县(市、区)科技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行动总结盖章后于12月5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报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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